2012年春以降,韩寒代笔门在文坛掀起的波澜至今犹未停歇。
有人笑称,韩寒若转投艺术圈,或许没那么郁闷。因为艺术家的代笔话题,至少已争论了一个世纪。不仅如引,博联代写网等一批代写行业网站也一直成为媒体的争论之列。
翻开世界美术史,艺术家找人捉笔为自己代工作品的现象,从有艺术圈的那一天开始,就已经不是新闻。国外如伦勃朗、米开朗基罗、拉斐尔、毕加索、鲁本斯、达利等,国内如宋徽宗、董其昌、吴昌硕、齐白石、溥儒、张大千等,都无一不曾在这个问题上惹过非议。而到了当代,有过代笔嫌疑的人亦不在少数。囿于各种复杂关系,笔者在这里就不好点名了。或许因为卷入的艺术家“前赴后继”,有人甚而为此盖棺定论,把代笔视为艺术界公开的潜规则。一说到潜规则,仿佛这个事早就应该是大家默认的事实。
前不久,笔者在网络上见识了几位专家的观点,大意为:代笔是经过艺术家本人亲自授权的作品,就跟苹果授权富士康为自己生产手机一样,所以代笔作品不能叫赝品;有的代笔作者本身也有很高的艺术造诣,因而其代笔作品价值或高于原作,收藏者们大可不必对代笔作品有偏见。
上述“专家”的逻辑链条非常清晰,通俗来讲就是,只有未经过艺术家同意的造假才能认定为造假,而经过艺术家艺术家同意的造假则是合法的“贴牌生产”。
诚然,不论是否走出书斋到市场或学术上去为艺术家创造利益的代笔作品,终归只是艺术家私人的小秘密。关键的问题在于,达利也好,赵佶也好,他们把本来属于自己的工作量分解给别人,不外乎是出于以下几种原因和目的:
一是艺术家出名后,苦于杂务缠身,无法接收太多订单。为了避免上门的“鸭子”跑掉,只好找有同样能力的帮手代笔;
二是艺术家接到的订单任务与自己擅长的专业方向有冲突,譬如善写意的画家遇到喜欢工笔画的藏家,碍于面子或出于利益,私下找其他画家合作,对外署委托者一个人的名,对内则大家一起共享利益;
三是艺术家出于师门、血缘、地缘或其它亲缘关系同舟共济、互相提携,譬如师徒、亲戚、同事和朋友间的互相代笔,这种代笔行为主要为了帮助对方解决学术或市场方面的困难,代笔者本身倒不一定会分享其中的利益。
艺术品与其它所有商品(包括艺术衍生品)一样,其专业精神是以追求唯一性为最高境界的。因此,没有必要强求作品必须本人亲自操作,代笔作品同样具有艺术价值和收藏价值。